1我国墙体改革的基本概况1975年原国家建工总局组织有关新型墙材专家编制我国墙材改革规划,当时是根据我国已生产应用十多年的几种新型墙材,如北京的大板建筑、砌块建筑、框架轻板、和北京市混凝土现场浇注大板建筑的经验,并以“建筑工业化”为中心编制墙改规划。当时原国家建材总局也提出了“62111”墙改规划。原国家建工总局编制的我国第一个墙改规划,是以“大板建筑、砌块建筑、框架轻板和混凝土现浇工艺大板建筑”四大建筑体系作为我国墙体改革的施行方案。这个“方案”出台后,从1976年至1990年二十多年来,我国大中城市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南宁、三明、焦作、珠州。以及一些省市,四大建筑体系推广应用的建筑面积达2亿多平方米,仅粉煤灰砌块就有3500多万平方米。为推广石膏轻质板材购置德国设备在几个大中城市兴建了石膏板材厂也取得了一定效果,又如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条板也在一些城市建厂,并用于框架建筑的隔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