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
2015.03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综合)
Power Cons truction
2000 年 1 月 1 日,《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 《招标投
标法》)正式施行,该法的实施对 于 规
范工程招投标工 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招投标行为由此开始走上了有法可依
的轨道。然而,由于该法的有关规定还
不够全面与具体化, 因此在现实中出
现诸多利用该法的不完善之处而进行
的不规范操作行为。 于是, 国务院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颁布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
称《实施条例》),希望进一步规范工程
项目招投标市场的竞争秩序,结合《招
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
招投标活动中几个比较模糊的问题进
行探讨。
招投标的工程范围
我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第 3 条 中 对
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制定了标准,主
要有三类:一是具有公 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