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附是取得财产权的重要方法,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添附制度,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当添附与侵权发生竞合时,要根据两者不同的功能与价值,正确适用添附与侵权责任的有关规则。添附求偿权是依据不当得利而行使的,恶意添附人不应享有添附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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