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2004年第6号公告,确定第二批实施强制性认证的3类装饰装修材料,即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公告规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有关企业可向指定机构提出认证委托,自2005年8月1日起,凡未获提认证证书和加施认证标志者,一律不准出厂、销售、出口或在其它经营活动中使用。2月24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2004年第7号公告,正式公布了承担装饰装修材料强制性认证的指定认证机构和指定检测机构。指定的认证机构6家,如方圆标志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指定的检测机构19家,如福建省中心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