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昆山市工商局监管科受理了一个商标侵权投诉。投诉人拥有“吉祥”商标在6类镁铝板及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上的商标权,他们发现某单位的门面装修工程中正在使用的装修材料非本厂产品,但假冒了本厂的商标,于是投诉,要求立即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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