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泉州市为研究对象,选取土地投入强度、土地产出效益、土地利用程度三个方面指标,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通过线性加权求和模型对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进行评价。研究表明:泉州市整体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其土地集约度(0.288)在福建省排名第四远低于厦门(0.844)、福州(0.339)。内部土地集约程度不均,土地集约度最高的地区为鲤城区(0.868),最低为安溪县(0.038)。土地集约度主要受地形地势与区位因素的影响。最后针对泉州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泉州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发展指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