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导向与地方实施——深入推进北方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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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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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供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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