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由建设部组织修订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一~八册),GYD-3D1-1999,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1998年批准发布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88]建标字第2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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