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法[2017]2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2017年《绿色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定额'),满足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计价需要,引导市场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装饰、通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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