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开始实行\"营改增\".建筑企业由原来征收3%的营业税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这一做法在增值税发票可以取得的理想情况下,能够有效避免重复纳税,减轻企业的税负.然而依照建筑企业发展现状,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获取困难,材料费、人工费以及机械设备等进行税额抵扣难,导致部分企业税负加重,企业利润空间缩小.针对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后出现的问题,建筑企业应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大力提高机械水平以及科技创新水平,减少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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