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 (局)、建设厅 (建委、规委) ,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 总政干部部、总后基建营房
部, 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发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人发[ 2001 ]5 号) 要求, 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决定, 现将《注册土
木工程师 (岩土) 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
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OO 二年四月八日
(据人事部建设部人发[ 2002 ]35 号文件)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