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在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时,一般采用传统的监督管理模式。通常情况下,先由建设单位在监督管理机构中办理质量申报手续,手续通过审批后,再由监督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中的各个建设主体进行相关的质量责任监督管理,然后再由监督管理机构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部分抽查,并对工程的各项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进行有效监管,最后制定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从而完成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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