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工作的意见》,桦甸市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引导作用,调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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