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穗建筑 【2003】304号
各有关单位 :
为提高建设工程各监督检查部门的行政效
能 ,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的跟踪管理,
鼓励建筑业企业不断提高质量、安全和文明施
工水平 ,现将我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督检查
工作的措施通知如下:
一
、 各级工程管理和监督部门应当转变工
作方式 ,重视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 ,及时予 以纠正。各级城管综
合执法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
监督检查制度 ,为管辖的每一个建设工地指定
监督责任人。
二 、为协调各建设工程管理 、监督和执法
部门的工作 ,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管理合力 ,
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有效的效能监察 ,我委利
用先进的信息技术 ,开发了广州市建筑市场监
管信息系统,其中监督检查模块已正式投入使
用 (互联网址 htp://jc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