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建筑行业日益兴盛,然而由此引发了突出的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对此,我国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来保护承包人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当前法律规定存在不少问题,使得权利主体和标的物范围不明确,权利行使期限过短,难以实现立法初衷,亟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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