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发包、承包、计价、定价均以工程预算定额为主要依据,而现行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和施工措施费,是按社会平均施工水平编制的,不能完全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类似工程类别、企业级别取费等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限制了企业的有序竞争。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