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质量监控 (评价) 体系的构建
1. 设置质量监控 (评价) 的机构。为保证教 学 质
量监控 (评价) 工作有效运行,必须建立相应 的 质 量
监控 (评价) 机构,组建教学质量监控 (评价) 网络。
该网络组织机构由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学 校 教 学
质量监控 (评价) 工作办公室、教学督导组、 教 学 质
量学生评价小组、院 (系) 教学质量监管 (评价) 组、
教师和学生信息员等不同层次的监控 (评价) 主 体 组
成。在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 学 校 教
学质量监控 (评价) 工作办公室对教学督导组 、 教 学
质 量 学 生 评 价 小 组 及 院 (系) 教 学 质 量 监 管 (评 价)
组进行工作指导。在具体运作上,学校教学质 量 监 控
(评价) 办公室和教学督导组的日常事务由学校教务处
负责协调处理;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小组由学工 处 负 责
组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