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反腐的思考
□蒋胜春
水利建设项目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投资多、要求高、涉
及范围广的特点 ,项目业主以招投标方式选择设计、监理、施
工单位和采购物资设备 ,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从制度
上保障水利建设市场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健康
发展的有效管理模式。由于招标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项目
中推广范围较窄、招投标市场发育不成熟、招投标监督体制
不健全、不完善 ,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目前还存在着一
些控制不太严格、操作不够严谨规范的情况 ,极易形成“违规
违纪行为的高发区”、“腐败案件的敏感区”、“纪检监察的重
点预防区”。
水利建设项目的业主 ,往往既是建设项目的管理者 ,又
是建设项目的经营者 ,拥有资金、计划、招标、协调等多项决
策职能 ,需要和建设项目合作的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咨询
及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和履行经济合同 ,可谓有
“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