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取消省级监理工程师
近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取消《贵州省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含资格证及注册证)、《贵州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为不影响企业正常开展工作,持有《贵州省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的监理人员,按原规定正在承担的监理项目应继续履职履责,以确保所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通知同时要求,取消上述证书后,全省监理行业、监理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后安排从事现场相应监理工作,并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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