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黔东南州剑河县南甲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黔东南州剑河县南甲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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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正>黔府办函[2016]88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剑河县人民政府:南甲水库工程是为解决黔东南州剑河县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而建的中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560米,总库容1470万立方米。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涉及剑河县太拥镇。为确保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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