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的工程质量也有差异等等) 及堤防工程对保护国
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特殊重要性 ,《规程》规定 ,
在堤防工程竣工验收前 ,项目法人应委托经省级以
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
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抽检。工程质量抽检所需的费用
由项目法人列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技术质
量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 ,且不得与项目法人、监理单
位、施工单位属于同一经营体或同一行政单位直接
管辖范围 ,并按有关规定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规程》还规定 ,工程质量抽检项目和数量由质量监
督机构确定 ,并规定了土料填筑工程、干 (浆)砌石工
程、混凝土预制块砌筑工程、垫层工程、堤脚防护工
程、混凝土防洪墙和护坡工程等质量抽检的主要内
容和要求。凡抽检不合格的工程 ,必须按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不得进行验收。这些严格的规定 ,使堤防
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把住了最后的一道质量关口。项
目法人应执行这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