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 期 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
经 与俄罗斯邦民防事务
、
紧急状态和消除 自
然灾害后果部协调
,
监察机构规定
对安全报告内容的补充要求及其编制方法应
考虑各类水工建筑物报告安全的特点
,
其特点取决于
它们的用途
、
等级
、
结构
、
运行条件和特殊的安全要求
安全报告的格式
拥有应报告水工建筑物的工程名单
提交安全报告的时间表
。
安全报告的国家鉴定由监察机构组织进行
。
对安全报告进行国家鉴定的 目的是判明安全
报告对以下各方面情况的说明是否完备和可靠
揭示水工建筑物的危险程度
所研究的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措施是否完备以
及这些措施是否符合标准和法规
。
安全报告的国家鉴定由鉴定中心进行
。
鉴定
中心由监察机构 与俄罗斯民防事务
、
紧急状态和消除
自然灾害后果部协商指派
。
由鉴定中心成立鉴定委员会
,
可以吸收科研和设
计单位参加委员会的工作
。
安全报告进行国家鉴定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