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为水利工作的开展创作了一个良好的水事环境。但是,从全省的情况看,各地的发展很不平衡。有些领导以"上级文件打架"为由提出"维持现状";有些部门以"开发利用管理"就是"资源管理"为由提出"分割管理";有些同志认为水利部门属于农口,以前没有执法职能,不可能执好法。由于上述三个误区的存在,致使水法在某些地方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现将上述三个误区作进一步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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