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发布
2017年11月2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需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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