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拓宽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渠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力度,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决定在全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省、市、县(市、区)三级均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大专院校食品药品科研工作者、打假志愿者,以及有意参与社会监督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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