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17]8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函[2017]40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组成考核组对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2016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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