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
【国家能源局网站10月8日讯】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国能安全〔2016〕261号),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办法》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非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行为,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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