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形式的改革水利科研单位的预算管理,经历了不断发展、逐步完善的过程,即以下三个阶段: 1.财政直接管理,统收统支阶段(从建国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 科研单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部分,预算由财政直接管理,实行各主管部门财务司(局)对财政部负责,各科研单位对主管部门财务司(局)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严格的预、决算,编制执行预算,经审批后执行。实行单一的全额预算管理形式。即总额控制、结余上缴、预算外收入大部分上缴国家,小部分分成留用的办法。这种管理形式的弊病是管的过死、过细,无法调动科研单位的增收节支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