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台新四规定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四个规定”,要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并规定了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据介绍,“四个规定”的出台是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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