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年九月二十六日颁布实施的建[2000]211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明确了见证取样送检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工程质量意义重大,为监理单位验收、评估工程质量提供了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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