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
责任人不明确的建筑物高空抛物致人伤害案件自重庆\"烟灰缸案\"等以来一直争议不断,《侵权责任法》第87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该规定缺乏法理基础,也不符合情理。本文从建筑物高空抛物的概念入手,并阐述了笔者对于第87条的存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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