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新制定实施
东莞市建设局8月3日发布实施重新制定的《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了分级,并明确被界定为Ⅳ级(一般)事故或险情的应急状态,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各规划建设办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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