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r\n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鲁发[2014]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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