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灯饰厂含氟废水循环利用工程
针对玻璃灯饰厂含氟废水F-为3000~3480mg/L,SO24-为800~1000mg/L,SS>1400mg/L的情况,采用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对其进行处理。工程实践表明,采用该工艺处理后出水F-为28mg/L,SO24-为148mg/L,SS为9.3mg/L,达到该厂循环利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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