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建设部第48号令正式发布,现原文转发你们。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前转发的建设部第2号令《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施(1992)334号《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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