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土地调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严格土地管理和执法,严把土地\"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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