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确认标准
预售商品房收入的确认必须符合《企业会计;住则》第十四号之具体规定,同时还要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的特殊性,故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同时满足签订房屋销售合同、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房款确定、成本可靠计量、完成交付等条件的最晚时点作为商品房预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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