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台一级水电站通过枢纽工程专项验收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63号)和《关于水电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能局新能[2009]12号)的要求,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新疆发展改革委、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了新疆伊犁喀什河吉林台一级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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