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经贸委文件精神
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
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陆 延 昌
水电站大坝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 , 国家电力公司历来十分重视大坝安全工作。在 199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 , 电力管理的政府职能全部移交给国家经贸委。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
政府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 , 今年国家经贸委以《关于请国家电力公司承担电力系统水电站大
坝安全管理的函》 (国经贸厅安全 [1999 ] 14 号文) , 委托国家电力公司承担电力系统水电站
大坝的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经贸委的这一授权对国家电力公司来讲是一个重大责任性的授权。大坝安全重于泰
山 , 我们要承担起这份责任 , 就必须尽职尽责 , 就必须有具体措施和办法 , 就需要各有关方
面的共同努力。在这里 , 我强调以下三个问题 : 第一 , 大坝安全的责任在业主 , 实行企业法
人责任制。全面贯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大坝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