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钢厂是一个拥有2万多名职工的大型国营企业,是全省搞活大中型企业的10个特别试点企业之一。1986年被抚顺市委、市政府评为勇于改革的红旗单位。1986年底,抚顺钢厂在制订1987年改革方案时,回顾、总结了改革以来的历程,借鉴、分析了小型企业实行个人或集体租赁的经验,认识到租赁制是实现两权分离、搞活企业的重要途径,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好方法。他们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既保持企业公有制的性质,又可以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融合到最佳点,既能负盈,又能负亏的经营方式——全员租赁制。1987年1月,抚钢选取了生产波动大、潜力也大,领导班子素质比较好的钢管分厂作为试点单位,实行全员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