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试行股份制的规范意见规定,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组过程中,必须对前三年的经营业绩进行审计,提供前三年的会计报表,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加以披露。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大、难度也大,对广大财会人员的要求甚高。现笔者就部分已经完成改组股份制的企业的调查情况,对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概括为以下几点:一、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备迎接此项工作。企业的财会部门应为承担审计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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