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1〕54号文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以逐步改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为配合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鉴于困难地区学校就餐条件太差,中央财政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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