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这是新时期我国加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审计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量在不断地加大,对此项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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