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4年黑龙江省财政厅颁布了《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试行)》。“指引”以规范我省各行政事业单位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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