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发[2016]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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