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城中村改造、城边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做好用地保障,特别是涉及使用国开行贷款的改造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完成用地审核、上报。二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房管局提供的年度保障性住房规模,及时完成2015年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市范围内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申报工作。三是对历年申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督促相关区域、市房管局尽快履行土地供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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