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1]216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为规范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结合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关于规范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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