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证资金运作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监督机制,防范资金风险,理顺管理关系,规范机构设置,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健康发展,根据市编委《关于调整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关系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对移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按照积极稳妥、资产安全、公开、透明的原则,实现全市“统一管理、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运行机制,要求对人员移交、资产负债移交、档案移交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