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栏 目责编 :景智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文件的通知
京政 办发 [2003】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委 、办 、局 ,各市属机构:
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 紧
急通知 》(国办发 明电[2003130号 ,以下简称 紧急通
知》)转发给你们 ,并经市政府 同意补充通知如下 ,请
一 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
、 自 紧急通知 下发之 日起 ,市政府暂停审批
新设立和扩建各类市级开发 区,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
部门暂停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类园区。
二、各区、县政府要立 即将 紧急通知》及本通知
内容传达到各乡 (镇 )政府和各类开发区 (园区 )的管
理 机 构 。
三、各 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 门要加强对现有各类
开发 区 (园区 )的管理 ,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土地资源 ,
保障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