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严格控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耗过快增长,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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